第34章
小孩子?
柴蒲月一开始没反应过来,但思索了一下,默默点了点头。也是,爱猫的人都默认小猫是自己的小孩子,邰一这么喜欢猫,以前倒真不知道。
“那……你不然今天跟我回家去看看盼盼?”
嗯?
刚才是什么声音?
难道不是什么幻听?今晚菜单上其实有云南野生菌但他吃了都不知道?
邰一睁大眼睛,难以控制自己因为兴奋而上扬的嘴角,而柴蒲月正低头认认真真看手机,不知道在翻点什么,丝毫没有察觉邰一的变化。
“我……可以吗?会不会有点打扰?”
“打扰倒不会,我家有客房……我看了一下,除了周六要带柴盼盼去洗澡,这个周末也没有别的事情,你不是想逛一下园林什么的?正好可以带你看一下……就是你会不会不方便,确实有点匆忙。”
他忽然抬头看向邰一,邰一没防备对上眼神,立刻爽朗大笑了两声掩饰表情,“哈哈哈,不会!怎么会!你都这么邀请我了,我肯定随时都有空!我们什么时候走?现在就走?来吧,我结账吧,唉,我们也好久没见了,我请你吧,这顿不要a了。”
“……?”
他是不是忘记今天是什么原因才吃的饭。
柴蒲月一脸莫名其妙,一时间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,邰一有这么喜欢猫?
还是他只是很喜欢柴盼盼啊?
不过柴蒲月没有再深思,也懒得再搭理这个兴奋过度的大小孩儿,直接叫来服务员阿姐结账,他们还得赶11号线回苏州。
事实上,柴蒲月的想法很简单,家里冰箱其实还有一份糟虾,做都做了,当然要尝一尝。
他有点强迫症,订好的事情一定要做完的。
所以他就邀请邰一了,这很合理。
非常合理。
第28章 个快乐王子戆头一天到晚送钱的。
一路上,邰一都异常紧张,对柴盼盼的愤怒妒火,早已经化为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悲壮。
如果时间倒回下午四点,他一定会选择去理发店剪个公检法同款头型,再搭配一身精神干练的白衬衣和黑西裤,据说相见礼时比较讨家长喜欢。
这个是佘季华说的,酒店常常有相见礼订婚宴,听他的肯定没错。
可惜,一切都已经太迟。
他们从花桥地铁站出来打车回苏州市区,邰一话也没空说,总是失魂落魄地靠着车窗发愁。
柴蒲月这一路都有点摸不着头脑,吃饭时候答应得好好的人,一上地铁忽然就变得沉默寡言,霜打的茄子一样蔫掉了。
可是现在是三伏天呀?
要么他是被晒蔫了。
柴蒲月不疑有他,自顾自打开家族群通报家里。
「柴蒲月:等一下有个朋友要来家里住,来看盼盼的,客房是干净的吗?」
「满月食品柴建业:朋友?哪个朋友?」
柴蒲月正打字,家族群里消息已经一条接一条,停不下来,来不及回。
「妈妈:巧了 王阿姨白天才给客房换的四件套 像知道有人要来住一样」
「满月食品柴建业:哪个朋友」
「奶奶:喔唷,月月的朋友!」
「爷爷:家里什么都没有,现在去买点盐水鹅翅膀回来,晚上小朋友看电视吃吃。」
「满月食品柴建业:谁去买?叫我啊?」
「爷爷:那我去买!」
「满月食品柴建业:爸,我不是那个意思呀,是谁来都不知道,人家不一定要吃的,再说这个时间去哪里买……」
当柴家爷爷开始发送语音的那一刻,局面就开始控制不住了。已经十一点过,这些人真也不睡觉的。
柴蒲月退出群聊界面,反正客房可以住就可以了,别的无所谓。
而且邰一可以吃糟虾,不用吃盐水鹅。
车子驶过熟悉的路口,小花坛与雕塑组成的环岛在夜色中竟然显得如此生机勃勃。茂盛的矮黄杨叶片油绿,在蓝色的夜里,流露出一种狡黠的光泽,它们簇拥着那尊不知道是谁的意大利式石膏塑像,好像那尊塑像是活的。
柴蒲月发现有一只麻雀停在那尊石膏像的肩膀上轻轻跳着走,于是塑像忽然变得好像也不是那么冷峻,让他想到那个故事。
在那个故事里,一只南飞掉队的燕子遇见了一尊善良的王子塑像。燕子在王子的请求下,不断叼走王子身上的宝石去帮助困苦的人们;而天气越来越冷,燕子知道自己应该尽早离开前往南方过冬,否则它将无法挨过这个冬天,然而它最终还是选择留下来,帮助王子帮助贫民。
故事的最后,王子失去了身上最后两块宝石——他的眼睛。燕子拖着疲惫的身躯落回到瞎眼的王子脚边,不久之后,燕子失温死去,王子悲痛,铅做的心脏碎成两瓣。
这是顾毓秀第一次讲给柴蒲月听的时候,柴蒲月所听到的版本。
后来等他长大,他知道这个故事是王尔德所写的《快乐的王子》,而这个故事还有最后的一小部分。
失去宝石的快乐王子被人们认为是难堪丑陋的存在,于是市民们将王子的塑像丢进熔炉用作工业原料,将无法作为原料的碎裂铅心丢弃在垃圾场。
春天的时候,天使降临人间,她要来带走这座城市里最美丽的两样东西——燕子的尸体和王子碎裂的铅心。
于是快乐王子和燕子在天堂之中被复活,得以永生。
其实这是一个好的结局,但确实是一个过分伤感的故事。作为儿童,可能也很难理解故事中很多矛盾的感情。
长大后的柴蒲月知道了完整的故事,他想也许顾毓秀让故事停留在那里,是既希望保留这个故事的悲伤之处,又不希望他过早得知人心的丑恶。
其实这是一个多余的操作,因为一直到柴蒲月很大了,他都还是无法理解这个故事。
他无法理解快乐王子泛滥的同情心,无法理解燕子不珍惜自己生命的送命行径,更无法理解人们觉得一个东西丑就要把它毁掉的离奇操作。
好奇怪,为什么大家不能把注意力好好放在自己身上?
不过随着漫长的人间学习,柴蒲月现在能够明白一点这个故事中每个人的行为动机。
以及他开始认可,快乐王子和燕子的奉献与牺牲是自有其意义的,是值得被记忆的。哪怕他可能自己并不能做到那样,毕竟他不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人。
但长大后的柴蒲月依然觉得,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。
勇气和善良,是他最喜欢的人类品质,他不认为自己有勇气,也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善良。
但是当麻雀落在塑像身上,燕子落在王子身上的时候,柴蒲月能够想象——
“这就到了?”
柴蒲月回过神来,看向车窗外,车子早就离开环岛,停到自家门口。他回头看向邰一,而邰一的眼睛在昏暗的车内呈现一种特殊的光泽——很深的黑色,但是如此明亮。
也许是像某种被点燃的原石燃料。
柴蒲月想,他的眼睛就应该是他的眼睛,不应该去送给别人,救谁用都不应该。
燕子毕竟不是快乐王子,其实可以代替王子自私一点点的。
“嗯,到了。”
柴蒲月发完消息以后,柴家从一楼到三楼的灯全部点亮,整栋小别墅从前门都后门灯火通明。柴宗仁把平时根本舍不得开的假山流水都去打开,小山流水稀里哗啦,连那个一年只开大年夜一次的小池塘环境灯都被他开起来。
虽说柴蒲月总觉得那个灯绿油油的,看起来很古怪。
总而言之,所有人都很关注柴蒲月带朋友回家做客,哦不——过夜,这件事。
乔雪芬甚至打电话把老保姆王阿姨叫起来,喊她快点来家里。
如果是别的人,这算是严重打扰人家下班时间了,但王阿姨来家里这么些年,从某种程度上来讲,算是乔雪芬的闺蜜。王阿姨是来看热闹的。
柴蒲月进门的时候,王阿姨也骑着她的小电驴将将好赶到家门口。小电驴的黄色远光灯打得堪比小汽车的两只眼睛,照得邰一和柴蒲月像两个被捉现行的在逃犯一般狼狈。
邰一的脸皱成一团,用手挡在眼前,“真是探照灯一样……”
柴蒲月闭着眼都能看见一片红光,“阿姨,灯!”
“喔唷,忘记了忘记了,马上关。”
老保姆拧了一下电瓶车钥匙,刺激性光明瞬间消失,两个人总算能眨眨眼睛,熟悉一下正常的小区夜晚的明亮度。
草草环顾四周,邰一忽然察觉到柴家在的这个小区也有蝉,就是没那么吵耳朵,据说不同地方的蝉叫得也不一样。邰一觉得苏州的蝉叫得稍微客气一点,温柔一点,跟柴家人还蛮像的。
他一进门,柴妈妈顾毓秀就迎上来递了一双拖鞋,不过低头换鞋时总觉得哪里有怪味道,不是拖鞋的味道,叫他担心是自己的脚臭,闻闻又不像,不知道怎么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