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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[H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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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尊国的小纨绔(55)
      “姐姐,那些男人不值得,与我走吧。”
      赵胥倾身凑在她的耳边,隔着她捂住耳朵的手,轻轻声,呼吸落在她的手背,徐徐道:“我能给你的更多哦。”
      春晓放下手,一把将她推开。
      原着大纲里并没有出现这个角色,不过按照一般的惯例,这个女主的妹妹,多半是要和她争夺皇位的,要么是在造反过程中两人反目,要么是在造反成功后,分赃不均,再造她一次反。
      春晓冷冷看着她:“出去。”
      赵胥一身夜行玄衣,唇间含着笑,被斥咄也不恼。
      她的眸光在灯下有些晃亮,弯着唇,后退两步,当真翻窗走了。
      春晓跑到窗前,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灵活的身影飞檐走壁,月下如一只鸟影,轻巧地掠过坊屋。
      看不出来,还是个高手。
      果然能造反的各个都是人才吗?
      春晓有些醉意,却并不困,她想起自己很久没有交稿了,乍然暴富,现在的她已经不靠写话本维持生计了。
      但身为一个有良心,有格调的作者,春晓没有就此弃坑,她将灯花剪了剪,铺纸研磨,开始继续写她的王女缠情,她打算今晚将这个话本子完结。
      剧情进展得越来越快,都有反贼党首来撺掇她造反了,这个世界已经不能留了,她要尽快想一个法子脱离出去。
      第二天早上,春晓去书斋交了稿子,将稿费随意塞进自己荷包,在大街上站了一会,转脚走向贺家。并不是她现在的宅邸,而是贺岱的房子,她从狗洞钻了进去,回到了自己住了十七年的小破院子。
      破院子在她成婚后,便封了起来,这种偏僻的小院落,封了两个月,院子里便被落叶堆满了。
      树叶还是青翠的,地上的枯叶不知从何而来,大概即便是春天,也会有枯朽的落叶吧。
      她坐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,静静看着屋顶,十七年的时间,她身处其中,是一天一天一刻一刻度过的。而在任务世界的这些年,这些时间,都是她亲身经历。
      这么多的光阴里,她遇到了无数的人,那些剧情人物像是磅礴的河水,不断地冲刷过立在河中的她,河水呼啸淌远,而源源不断的活水,又从远方再次冲刷到她身上,带着头破血流一往无悔的气势。
      她忽然折了一根小树枝,开始在树下刨土,刨了好几个坑,才算是挖到东西。
      这是一个木盒,不值钱的杂木,已经被泥土中的微生物蛀空了,上面挂着的小锁也锈迹斑斑摇摇欲坠,春晓没有找钥匙,她徒手便将破旧的小盒子掰开了。
      盒子中是一团布包,鸦青色的棉麻布料,在地上展开,露出了里面零零散散的小玩意。
      发霉的糖葫芦,缺胳膊的木头人,一朵褪色的绢花,浑浊的兔子玉石,木簪子,一本千字文,还有十几个铜板。
     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自然不是她埋的,而是另一个小呆瓜埋的。
      七岁那年的冬夜,她在冬青巷捡回了一个差点冻死的小乞丐,两个相依为命的小孩,共享了这间小破院子。
      时人学子常常称赞名士,希望得到名士的垂青提拔,而科举出仕,位列右相的柳觊绸便是这些学子的榜样,他们渴望成为下一个柳觊绸,实现从寒门到封侯拜相的转变,更渴望得到他的提携。
      是以,时下称颂柳相的辞赋层出不穷。
      其中,广为流传的一篇赋文里,他们形容柳觊绸,是凭风玉琢的皑皑云虚郎。
      无法接受柳觊绸男子之身入仕,搅弄乾坤的女学子们,将他捧上了神性的地位,仿佛如此,便能够接受了。
      而她们怎么会想到,这位皑皑云虚郎,幼时是怎样一个灰扑扑的丑小鸭。
      柳觊绸刚被春晓捡回来的时候,又瘦又小,全身上下,脸上手上脚上,甚至头皮上,都长满了红红的冻疮,有的地方都破溃,流出了黄色的脓水。
      彼时春晓从皇子府逃出来,身上还有些钱财,那些钱最后都花在了医馆里。
      花了半年的时间,她才将这个脏兮兮的小花猫养得可以入眼。
      小乞丐性格腼腆又沉默,他的腿被马踩断了,大半年都是躺在床上,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,看着春晓跑来跑去。
      他没有名字,因为捡到他的地方,有一条柳堤,所以春晓给他起名叫阿柳。
      阿柳是个女孩子,春晓一直是这么认为的,因为他是这么告诉她的。
      他自有记忆以来,就在行乞为生,没有性别概念,时下人们称呼小乞丐,多是带有女意,所以他便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。事实上,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。
      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。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,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,捡到他之后,春晓便明白,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。
      他连话都说不全,一点风吹草动,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。
      春晓养了大半年,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。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,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,个中差距,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。
      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,于是春晓隔叁差五会再出去乞讨,就这样要饭,养活了两小只。
      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,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,还会给他送礼物。
      阿柳的腿好一点,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,等她回家,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,等她回家,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,贤惠又可爱。
      “这朵绢花好不好看?”
      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,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,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。
      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,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,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,温柔安静,潋滟蹁跹,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。
      他重重地点头,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,插在了他的短发里。
      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,头上也长了冻疮,为了方便治疗,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。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,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,春晓握着刀,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,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。
      大半年过去,冻疮好了,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,穿着小袍子,拄着一根树枝,有些不伦不类的。
      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,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,生怕将绢花碰掉了。
      春晓捂着嘴大笑,伸手去掐他的脸,想要逗他走两步,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,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,无奈地看着她。
      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,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,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。